二战士兵军衔

Grade 6 
一等兵(Private First Class)

 

Grade 5
  
两道Chevron
下士(Corporal)



五级技术员(Technician 5th Class),Chevron下面的字母T代表技术,这一标志从1942年开始一直沿用至1948年。


Grade 4 
三道chevrons 
中士(Sergeant)
 四级技术员(Technician 4th Class)


Grade 3 

三道chevrons 加一个弧
 
参谋军士(Staff Sergeant)
参谋军士标志使用到1948年,此后作为新的中士标志继续使用,意义与原来有所不同了。

三级技术员(Technician 3rd Class)

  从约1820年到1903年,V形臂章被尖端向下缝在制服袖子上。1903年5月1日的陆军622号条令规定V形臂章尖端“由下到上”后,1903至1905年,尖端向上与向下的V形臂章并存。这个混乱时期是由于该条令还规定每个兵种使用各自兵种色的臂章,代替原来的金色臂章,而金色臂章的数量还有很多,所以允许部队继续使用旧式臂章直到用尽为止。
  为了规范新式臂章的颜色和佩带方法,1905年11月30日的陆军部61号公告规定臂章尖端一律向上。兵种色为:炮兵-红色;骑兵-黄色;工兵-红色带橙色边线;医务-栗色带白色边线;步兵-浅蓝;军械-黑色带红边;军需-浅黄;信号-橙色带白边;西点军校-浅黄;西点军校乐队-浅蓝。
 
  早在1820年,尽管没有这方面的正式规定,V形臂章就已被尖端向下地佩戴。1821年,正式规定军官和士兵都佩戴V形臂章。1821年的65号公告写道:“以V形臂章标志军衔(从上尉到士兵)如下:上尉,在双臂肘上方各佩戴一个V形臂章;中尉和少尉,在双臂肘下方各佩戴一个V形臂章。臂章为金色或银色花边,半英寸宽,尖端向下。副官佩戴一条连接臂章两端的金色或银色弧形穗带。军士长和军需军士在双臂肘上方各佩戴一个毛料V形臂章;中士和资深军乐队员在双臂肘下方各佩戴一个臂章;下士在右臂肘上方佩戴一个臂章。”在此之前,军官用肩章表示军衔。该条令还第一次规定了作为V形臂章一部分的弧形的使用。
  19世纪,V形臂章一直被尖端向下地佩戴。1833年2月9日的第10号条令写道:“尖端向袖口方向佩戴臂章。” 1861年的修订条令的1577条写道:“士兵军衔以佩戴在制服和大衣的双臂肘上方的V形臂章标志。半英寸宽,与制服边线的颜色相同,尖端向下。”

军衔名称 

1775年,司令部命令“上士,中士在右肩佩戴一个红色肩章或一条红布;下士配戴绿色的。”士兵包括上士,中士,下士,乐队队员和列兵。 
1920年,规定士兵军衔标志为7种,并设立了6个军饷等级。1920年8月5日的陆军部303号命令规定在左臂尖端向上佩戴草绿色V形臂章,臂章底色为深蓝。名称和样式如下(括号中为军饷级):
军士长(Master Sergeant)(第一级):三条折杠,三条弧线。最上面的弧线与最下面的折杠相连。
军士长(First Sergeant)(第二级):三条折杠,两条弧线。最上面的弧线与最下面的折杠相连,最上面的弧线与最下面的折杠之间有一个菱形。 
技术军士(Technical Sergeant)(第二级):三条折杠,两条弧线。最上面的弧线与最下面的折杠相连。
参谋军士(Staff Sergeant)(第三级):三条折杠,一条弧线。弧线与最下面的折杠相连。
中士(Sergeant)(第四级):三条折杠。
下士(Corporal)(第五级):两条折杠。
上等兵(Privates First Class)(第六级):一条折杠。

1942年1月8日的陆军部第5号公告设立第三,四,五级的技术兵;9月4日,在其臂章上增加字母T。9月22日,军士长(First Sergeant)升至第一级,标志改为:三条折杠,三条弧线。最上面的弧线与最下面的折杠相连,最上面的弧线与最下面的折杠之间有一个菱形。

1948年7月7日的陆军部第202号公告废除第四级中士,增加了新兵作为第七级,1948年8月1日生效。新标志更小一些(2英寸宽),且颜色有了改变。战斗人员的野战服标志为金色底深蓝色折杠,弧线和菱形,非战斗人员为深蓝色底金色折杠,弧线和菱形。公告还取消了技术兵军衔。

1951年2月5日的陆军部第9号公告把男士兵的折杠宽度由2英寸改为3 1/8英寸,女士兵折杠宽度保持2英寸不变。臂章颜色统一改为深蓝色底深绿色折杠,弧线和菱形。且军饷等级的名称也有改变,最高的军士长由第一级改称第七级,其他等级降次排列。

1954年7月2日陆军615-15号条令规定了新的等级结构。新的等级如下:
第七级:军士长;专业军士长
第六级:上士;1级专业军士 
第五级:中士;2级专业军士
第四级:下士;3级专业军士 
第三级:上等兵
第二级:2级列兵
第一级:1级列兵

1955年10月12日陆军部670-3号公告规定以上的改动于1955年7月1日生效。1956年12月20日670-5号公告规定臂章底色改为陆军绿色(新制服颜色)或陆军蓝色,折杠,弧线,菱形的颜色为金色。军士和兵的标志不变,专业军士的标志为飞鹰和弧线。
专业军士长(第7级): 飞鹰之上三条弧线  
1级专业军士(第6级):飞鹰之上两条弧线
2级专业军士(第5级):飞鹰之上一条弧线  
3级专业军士(第4级):只有飞鹰

1958年,陆军部344303号公告增设第八级和第九级,男性专业军士标志也增大,女性不变。1959年9月28日670-1号条令规定标志如下: ^#6"d+lp  
军士长(Sergeant Major)(第9级):3条折杠,3条弧线。中间1个五星。
9级专业军士(Specialist Nine)(第9级):3条弧线,2条折杠。中间1个飞鹰。
军士长(First Sergeant)(第8级):3条折杠,3条弧线。中间1个菱形。
军士长(Master Sergeant)(第8级):3条折杠,3条弧线。
8级专业军士(Specialist Eight)(第8级):3条弧线,1条折杠。中间1个飞鹰。  
上士(Sergeant First Class) (第7级):3条折杠,2条弧线。
7级专业军士(Specialist Seven)(第7级):3条弧线,1个飞鹰。
参谋军士(Staff Sergeant)(第6级):3条折杠,1条弧线。
6级专业军士(Specialist Six)(第6级):2条弧线,1个飞鹰。
中士(Sergeant)(第5级):3条折杠。
5级专业军士(Specialist Five)(第5级):1条弧线,1个飞鹰。
下士(Corporal)(第4级):2条折杠。 
4级专业军士(Specialist Four)(第4级):1个飞鹰。
上等兵(Private First Class)(第3级):1条折杠。
列兵(Private)(第2级):无标志 
列兵(Private)(第1级):无标志
专业军士继续佩戴小型标志,以前的军饷级别为5,6,7级的专业军士继续使用以前的标志。 
1965年,8,9级专业军士被取消。
1967年12月,陆军部292128Z号公告规定在工作服领子上佩戴暗黑色金属军衔。 
1968年5月28日陆军部865848号公告为担任营以上单位首席士官的军士长设立了一种新标志,新标志在军士长的五星周围加了一个花环。同日还规定把原来的上等兵的标志授予列兵(第2级),上等兵使用一条折杠和一条弧线的新标志。  
1975年2月陆军部212019号公告规定在大衣,风衣和雨衣上使用闪亮的铜制标志。7级专业军士取消。
1979年为陆军军士长(Sergeant Major of the Army)制定了新的军衔标志,三条折杠,三条弧线,中间两颗五星。
1981年陆军参谋长批准下士以上士兵在绿衬衣和黑毛衣上佩戴肩章,肩章为黑色布面,上有黄色刺绣标志。上等兵和列兵在绿衬衣上仍然佩戴金属标志。
1985年,5,6级专业军士被取消。 
1994年,陆军军士长(Sergeant Major of the Army)的标志上的两个五星之间增加美国国徽。 
1996年,士兵军衔取消男式和女式之分,而分为大型和小型标志。大型标志和以前的男式标志相同,为3 1/8英寸宽,小型标志为2 5/8英寸。

Grade 2
三道chevrons 加两个弧

技术军士(Technical Sergeant)
这一标志在1948年以后成为新的上士(Sergeant First Class)标志

Grade 1 

二级军士长(Master Sergeant),三道chevrons 加三个弧 

一级军士长(First Sergeant),三道chevrons 加三个弧,中间一个空心的菱形(钻石?),此军衔比Master Sergeant高半级,负责连队的行政勤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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